共拨付368.55万 · 2020年市工信局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资金资助计划(第三期)的公示
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第三期资金的审核工作,现对东莞市华庄电子有限公司等14个项目第三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8.55万元(详见附件),现对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17日
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融资租赁补助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第三期资金的审核工作,现对东莞市华庄电子有限公司等14个项目第三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8.55万元(详见附件),现对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17日根据《东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1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初审、复核等程序,拟通过176项博士后资助申请,现对拟通过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2021
11月 - 17日根据《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松科教发〔2021〕43号)要求,经对有关申报项目初步审核,松山湖管委会拟对东莞市李群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等10个项目(共9家单位)(详见附件)进行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配套奖励及宣传推广奖励,现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11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2021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1〕128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的通知》工作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审核、征求意见等流程,现将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2021
11月 - 09日第五条一次性入库奖励 对每年由小微转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商业企业、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入库奖励,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2021
11月 - 09日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小升规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2021
11月 - 06日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的,首次认定企业每家最高奖励 20 万元,非首次认定企业每家 奖励 10 万元,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资助 5万元(同一企业三年内仅资助一次)。
2021
11月 -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