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各单位反响强烈,积极申报。由于部分企业春节后开工较晚,为便于企业有充足时间组织申报材料,便于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更好的审核申报材料,现决定将相关材料的提交和审核时间修改如下:
一、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
(一)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完成时间:从原来的“2月20日”延长至“3月18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从原来的“2月25日前”延长至“3月25日前”。
二、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
(一)单位填报材料:从原来的“截至2月28日”延长至“截至3月11日”;
(二)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初审:从原来的“截至3月11日”延长至“截至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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