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1家企业 · 关于2021年度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前置性审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有关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等工作流程,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等61家申报单位通过前置性审核(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2
06月 - 11日
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有关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等工作流程,明门(中国)幼童用品有限公司等61家申报单位通过前置性审核(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2
06月 - 11日(二)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 给予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奖励1000万元,一等奖奖励500万元,二等奖奖励300万元,其他类别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1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2
06月 - 11日(一)2021 年“新升规”工业企业,每家最高奖励 10 万元。 (二)2020 年“新升规”企业按其在 2021 年的工业增加值增长 情况分两档进行奖励,其中:1. 2020 年“新升规”企业在 2021 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等于或超过 30%的,每家最高奖励 10 万元;2. 2020 年“新升规”企业的 2021 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等于或超过 20%的但未达 30%的,每家最高奖励 5 万元。
2022
06月 - 10日倍增期限原则上为 5 年,以 2021 年为基础年,企业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截止 2026 年复合增长率为 15%。2023 年纳入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按 2026 年累计增 长 74%进行考核遴选;2024 年纳入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按 2026 年累计增长 52%进行考核遴选;2025 年纳入的“倍增计 划”试点企业,按 2026 年累计增长 32%进行考核遴选。
2022
06月 - 07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对东莞市精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5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其中,根据申报指南的申报须知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当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时,以预算余额按比例进行支持),2021年参展项目由于申报总金额超出当年预算,因此按75%比例进行支持。
2022
06月 - 02日(一)中小微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包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下同)
2022
05月 - 31日对工业企业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通过ERP、MES等信息系统将设计、生产、经营各环节连接,实现设计、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的项目予以资助。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022
11月 -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