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良好项目奖励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规定,我局对2025年获得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良好单位奖励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省制造装备数字化重点实验室
承担单位: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本次拨付金额:100万元
现将拟奖励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