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安排计划(地市部分)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3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合计1385万元拨付至广东鼎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将贷款贴息的奖补资金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反馈。
附件:东莞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助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