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设计大奖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01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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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设计大奖项目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发挥工业设计在打造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 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 号 )精神,现启动2023年工业设计大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企业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iF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广东省“省长杯”等工业设计大赛相关奖项。

      (三)奖项获得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以获奖证书时间或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四)不存在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资助方式与标准

 

支持东莞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点工业设计大赛,对2022年以来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iF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企业,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及铜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钻石奖及金奖的企业,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设计奖和红点奖、IDEA奖、G-MARK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银奖及铜奖的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同一奖项有多个获奖单位则由知识产权所属企业申请,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标资助准的奖项给予资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适当下调资助比例和金额,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附件:2023年工业设计大奖项目申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