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19〕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1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第二期)的审核工作,对东莞思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45个项目第二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9.9万元。
现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企业。获资助企业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附件:2021 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第二期)资金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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