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资助资金
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N706驳油船”等3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进行资助。
2022
03月 - 26日
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N706驳油船”等3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进行资助。
2022
03月 - 26日(一)清洁生产项目。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2
03月 - 25日经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现场核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流程,现对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待拨付部分)进行资助,本次合计安排资金共46.06万元(其中,信息化发展专题安排资金22.97万元,“倍增计划”专项安排资金23.09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
2022
03月 - 24日当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当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非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8万元;当年重新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
2022
03月 - 23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4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函》(东财函〔2021〕148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资金980万元分别拨付至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请尽快落实项目启动实施工作,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反馈。
2022
03月 - 23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和技术改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市级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2
03月 - 21日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市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022
03月 -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