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资助22020万| 关于拨付2022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第一批资助合计22020万元拨付至东莞艾斯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2202家企业。
2023
04月 - 26日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第一批资助合计22020万元拨付至东莞艾斯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2202家企业。
2023
04月 - 26日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第二期)的审核工作,对东莞市科航模具塑胶有限公司等46个项目第二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419.46万元。
2023
04月 - 25日(一)研发仪器设备资助项目:在麻涌镇注册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研发仪器设备总额超30万元,按实际支出额12%予以资助,每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产业化设备资助项目:符合麻涌镇产业导向的镇内规上工业企业实施规模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设备,按企业分等定级评价结果进行分档资助,对其设备和技术投入超100万元的,按其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给予一定比例资助(其中分等定级被评为A、B级企业资助比例为8%,C级企业为6%,D级企业不给予资助,没有参与分等定级的企业资助比例为6%),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40万元。
2023
04月 - 21日(一)工业机器人 应用于智能工厂(车间)的搬运、码垛、装配、点胶、喷涂、点焊、弧焊、包装、拆卸、切割、研磨、隔振和抛光等领域的机器人。
2023
04月 - 14日1.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3
08月 - 24日拟根据企业2021年度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百强创新型企业每家每年市级财政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瞪羚企业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比例将根据年度项目预算和申报情况进行安排。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须与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致,并以市税务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2023
04月 - 11日(一)对2023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二)2022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
2023
04月 -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