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电动两轮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加快电动两轮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4日
东莞市加快电动两轮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电动两轮车产业链优势,推动电动两轮车产业与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全国电动两轮车先锋城市,制定本措施。
一、推动产业集聚
(一)建立电动两轮车产业集聚区。在用地指标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保尽保。将大岭山、东坑、桥头、黄江作为电动两轮车的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建设电动两轮车产业园,用于龙头企业及重点配套企业招引。对产业集聚成效明显的园区,纳入东莞市特色产业园范畴,给予租金补助等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大重点企业招商引资。新引入2-3家电动两轮车品牌企业,及一批产业链重点配套企业。对于重点招商对象,财政贡献可按镇街(园区)基准线规定不低于80%执行。鼓励外市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参照总部经济奖励办法最高资助1亿元。重点招商对象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落户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优质电动两轮车企业增资扩产,财政贡献按镇街(园区)基准线规定不低于80%执行。企业增资扩产,按扩建工业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投入给予资助,原则上按最高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四)推动工业设计创新。推动工艺创新,围绕整车、充换电设施、物联网+产品、骑行装备、储能电池等细分环节鼓励推动设计创新;结合东莞电子信息、五金机械、化工等产业优势,推动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发展;推进新材料在电动车相关领域的转化应用。引导企业建立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DiD Award)增设“电动两轮车及产业链配套”类别。推进标准制定,对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单项最高 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五)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支持两大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动两轮车企业融合发展,从产线到产品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建立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原则上按最高标准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帮助企业拓市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电动两轮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产品推荐目录。制定电动两轮车重点展会目录,对于企业参展相关展会,给予资助。开展非标电动车、老旧电动车换购活动。推动电动两轮车销售商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参与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设立电动两轮车增量奖励政策,对电动两轮车企业按年营业收入增长的1%给予资助,每年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三、完善产业生态
(七)建立产业促进机构。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电动两轮车产业促进机构,助推东莞电动车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契机,引进高端技术和设计类人才,推动高端技术和专利在东莞集聚;以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产学研联盟、产业孵化、职业培训等方式孵化出更多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促进成果对接及市场化,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强宣传鼓励引导市民低碳安全出行,营造电动两轮车良好使用氛围及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八)培育产业活动品牌。支持新办或引进电动两轮车展会落户东莞,对新落户展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举办有关产业研究、论坛等活动,吸引更多优质资源集聚东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九)加强人才保障。针对电动两轮车产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直入名额,将优质潜力企业直接纳入倍增计划,享受倍增计划骨干人才资助,给予人才奖励、入学指标奖励。支持电动两轮车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我市特色人才,给予生活、住房、创业贷款贴息等补贴补助。(责任单位:市倍增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协同发展新能源产业。发挥东莞锂电池等产业优势,推动电动两轮车与新能源产业联动发展,引入充换电服务企业,推动充换电设施(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普及化,解决电动两轮车充换电问题。逐步探索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工作,打造更便捷的交通出行环境。(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