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3年中堂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且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主要面向制造业企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类企业”),同时兼顾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一般达到50亿元,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对于未上规和未入统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纳入倍增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将电子材料于4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并将申报材料书面(盖章)于4月14日前交到中堂镇人民政府中堂镇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组)。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中堂镇“倍增计划”企业申请表(附件2);
(二)中堂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2023年度动态调整信息汇总表(附件3);
(三)相关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或审计/税审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相关页面复件;
(四)企业简介PPT,主要包括:企业简况、企业外照(大门或场景)及生产车间或办公环境实图、主营产品图像等。
五、遴选流程
序号 |
遴选工作流程 |
1 |
镇倍增办发布申报通知 |
2 |
企业申报 |
3 |
镇倍增办形式审查 |
4 |
企业提交提交纸质材料至镇街倍增办 |
5 |
征求部门意见 |
6 |
镇倍增办开展评分、组织评审 (抽选部分企业现场核查) |
7 |
镇倍增办拟定企业名单 |
8 |
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名单 |
9 |
社会公示名单 |
10 |
公布年度倍增企业名单 |
11 |
督导服务 (镇倍增办持续监测倍增企业经营情况,督促实施企业倍增方案,给予差异化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 |
六、遴选原则
(一)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依据“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倍增计划企业考遴选,从企业规模、效益、质量、创新等维度全方位评价企业,坚持主要依据“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体系客观指标评分择优纳入“倍增计划”企业。
(二)突出优势特色原则。在注重“倍增计划”高质量评价体系客观评分的基础上,对属特大型、总部经济、专精特新、上市优势等企业优先纳入“倍增计划”企业。
(三)兼顾产业导向原则。围绕我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即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并结合我镇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形成以战略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倍增计划企业队伍。
七、其他
申报企业应明确数据报送专员,数据报送专员主要负责本企业纳入倍增企业后的数据上报工作,按照镇倍增办要求按质按量报送企业经营数据和开展相关调研。
附件1:中堂镇“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方案.doc
附件2:2023年中堂镇“倍增计划”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3:中堂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2023年度动态调整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