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城街道正式启动今年申报受理工作,组织申报《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项目资金以及《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资金等,通过发布相关申报指南,详细说明申报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所需材料等相关问题,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解决完成申报。
本次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7:30前,其中符合相关要求条件的企业及个人最高可获得百万元资金支持。
附件1:2022年度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产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2年度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南城办〔2022〕40号).pdf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资金受理年度为 2022 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申请资助的企业或个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受理年度至拨款前仍在南城街道登记注册、纳税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或在上述企业或单位工作的个 人;2.符合《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规定的资 助项目;
3.项目下达文件在受理年度内。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成长项目
(1)在受理年度内,对企业受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资助(其中经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企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 3 万元奖励);
(2)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东莞市创新型企业项目如“瞪羚企业”、“百强创新型企业”认定给予奖励资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20 万元)。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按税务部门核定 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研发费增量及档次给予奖励(年度增量超过 100 万元的按增量的 3%予以奖励,百强、瞪羚企业年度增量超过 100 万元的按增量的 5%予以奖励;档次奖励年度研发投入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10、 15、50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项目 在受理年度内,对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助(10 万 元、30 万元、50 万元)。
企业倍增发展计划 对街道“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受理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在受理年度新增租赁或购买的物业给予补贴。(标准详见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