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有关要求,现对获得2022年东城街道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名单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城经济发展局提出,东城经济发展局在接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上名单将从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在东城街道政府网上公示5天。
附件:2022年东城街道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