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晋级奖励申报通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为我市2018-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企业营业收入于2020年度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自2017年以来)。企业获得奖励时也须为资格有效期内的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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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 - 16日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为我市2018-2020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企业营业收入于2020年度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自2017年以来)。企业获得奖励时也须为资格有效期内的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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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 - 16日公示日期: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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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9日但是,记者近日发现,在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有大量商家通过网盘等方式,低价销售影视、音乐作品资源,一些商家兜售的“破解版”软件,仅需不到10元,便可随意观看腾讯视频、爱奇艺、芒果TV等十多个平台的付费内容。还有多家店铺兜售周杰伦歌曲,300首打包售卖最低仅0.48元,销量数万件,而在有版权的音乐平台上,用户需开通会员才能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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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8日(二)协同倍增企业 协同倍增企业作为市级试点企业的后备库企业,每年根据企业客观指标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动态调整一次。申报条件是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规上企业),可申报协同倍增企业。协同倍增企业数量原则上按与市级试点企业数量的1:1比例配置,不超过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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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4日(一)高企扶持奖励 1.高企认定奖励 2.高企落户奖励 (二)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 (三)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 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 (一)高企扶持奖励 1.高企认定奖励。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 2.高企落户奖励。对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企,其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于当年变更至东莞松山湖,给予一次性20万元落户奖励。 ( 二)瞪羚企业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百强企业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对经审核符合双三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五)双五企业扶持奖励。对经审核符合双五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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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3日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园区、镇(街)倍增办,由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加盖意见和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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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2日二是将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根据国家发展方向以及我市重点扶持对象,将2021年倍增企业、协同倍增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获奖企业等优质非白名单企业纳入,共有66家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 经过以上增减后,白名单由45499家调整为38325家。现将白名单企业予以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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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