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我市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生产设备的工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不高于1500万元,企业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7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利息。
2023
03月 - 23日
我市通过融资租赁直租方式购入生产设备的工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5%给予一年期贴息。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额不少于500万元且不高于1500万元,企业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7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发生利息。
2023
03月 - 23日鼓励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年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对其2023年全年工业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且不超过同期该企业市镇两级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量。(实施科室: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2023
03月 - 22日我局开展了2022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资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2 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3
03月 - 14日现将广东省2023年第一批41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3
03月 - 09日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2023
03月 - 07日(一)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3
03月 - 04日现认定广东省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77家工程中心为2022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
02月 -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