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
资助标准 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通过审核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2022
03月 - 30日
资助标准 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通过审核项目按不超过核算后企业信息化建设当期投入总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市工信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2022
03月 - 30日(一)申报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软件类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申报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022
03月 - 30日(一)有意向申报2022年第一批次高企认定的企业,需于4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填报; 有意向申报2022年第二批次高企认定的企业,需于6月15日(星期三)前完成填报; 有意向申报2022年第三批次高企认定的企业,需于8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填报。
2022
03月 - 26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N706驳油船”等3个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进行资助。
2022
03月 - 26日(一)清洁生产项目。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验收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标准流程),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已获得奖励的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再通过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补足奖励资金差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2
03月 - 25日经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现场核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流程,现对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待拨付部分)进行资助,本次合计安排资金共46.06万元(其中,信息化发展专题安排资金22.97万元,“倍增计划”专项安排资金23.09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
2022
03月 - 24日当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万元;当年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非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8万元;当年重新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
2022
03月 -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