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1〕1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东工信函〔2021〕206 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市工信局前后共组织开展了两批两化融合应用项目的登记和申报工作。
经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现场核查、第三方财务审计等流程,现对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待拨付部分)进行资助,本次合计安排资金共46.06万元(其中,信息化发展专题安排资金22.97万元,“倍增计划”专项安排资金23.09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
请有关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附件:
1.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资助明细表(信息化专题待拨付部分)
2. 2021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资助明细表(倍增待拨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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