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审核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形式审查、现场审核等流程,形成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资助计划》,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