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深度服务科技企业,现根据《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高企有效期内的高企。
(二)申报企业应符合《2022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相关条件的高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三)申报企业应不在东莞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本项目采用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6月22日17:00。项目申报人按通知规定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供相关资料,提交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后,再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线上审核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7:00;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将于7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
附件:
1.2022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doc
2.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瞪羚企业).docx
3.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pdf
4.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