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推动园区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政策实施细则》及《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实施方案》,为支持园区企业发展壮大,引领和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现组织开展2023年松山湖高新区“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在松山湖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三)遴选目标重点为园区制造业企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四)遴选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2000万元—400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则上不低于15%。
二、遴选标准
遴选试点培育企业评审步骤主要由客观指标评分、专家综合评审、部门整体评价三部分组成,总分共200分,三部分分值比例为5:3:2。客观指标评分使用《松山湖“双倍增”试点培育企业遴选指标评分表》的评分进行考量。指标评价体系,主要从企业经济指标、科技指标、人才指标、其他指标等4大项指标,对企业开展评价,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的考核提供具体指引和评判基础(具体指引详见申报指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