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东莞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工作,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现场验收认定、财务审计、征求部门意见等流程,61家企业项目(详见附件)列入资助计划。现将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附件:2021年市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