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2021年惠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惠市工信〔2021〕186号)和《关于批复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惠财预〔2022〕4号)精神,市财政下达我市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共计1805万元。经组织申报、第三方中介机构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1年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3月15日-3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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