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遴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二)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达到50亿元,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亿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2022
04月 - 20日
(一)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二)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达到50亿元,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1亿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2022
04月 - 20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东工信〔2019〕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票据审核,完成了2021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第二期)的审核工作,对东莞思雨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45个项目第二期利息进行资助,本期共拨付369.9万元。
2022
04月 - 16日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高企有效期内的高企。 (二)申报企业应符合《2021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相关条件的高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三)申报企业应不在东莞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
2022
04月 - 15日一、申报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并获得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评定)的各级专项资金项目,具体资助项目范围以《谢岗镇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谢府〔2021〕28号)内容为准。
2022
04月 - 14日根据《关于印发<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麻府〔202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定了全镇共有36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现将《2022年第一批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高企认定奖)拟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04月 - 14日四、其它事项 (一)高企证书免费。 (二)高企牌匾属于自愿订制,制作费用200元/块,由协会代收,现场领取发票;未预订牌匾的企业无需缴纳费用。
2022
04月 - 13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现场核查、专家集中评审、社会信用查询、局党组会议审议、挂网公示、市政府审定等流程,现将2021年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奖励新天伦服装配料(惠州)有限公司“服装配料生产线扩产增效项目”等72个项目1805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由市财政局另行下达。
2022
04月 -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