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城街道稳经济促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项目资金的通知
在受理年度内,对企业受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资助(其中经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企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奖励)
2024
03月 - 27日
在受理年度内,对企业受理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资助(其中经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企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奖励)
2024
03月 - 27日2024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自2024年3月28日起省阳光政务平台开放高企认定申报。
2024
03月 - 26日(一)对我市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申报奖励; (二)对我市2016年以来未在我市申请获得高企认定资格的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可再给予不超过2万元认定奖励。
2024
03月 - 16日现拨付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进口贴息项目资金19,489,495.00元(各单位资金明细见附件)
2024
03月 - 13日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
2024
03月 - 08日企业2023年全年工业总产值下降量对比2023年前三季度工业总产值下降量收窄5%(含)以上或全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含持平)的,给予该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下降收窄量或2023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正差额的0.5%作为奖励,保底1万元人民币,封顶50万元人民币。
2024
03月 - 01日(一)全面备案。有意向申报2024年高企认定的企业,须在4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申报备案,明确意向申报的批次。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备案,完成备案的企业可优先推荐。
2024
02月 -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