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2年9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2
10月 - 12日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2
10月 - 12日公示日期: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
2022
10月 - 10日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 号),市工信局印发《关于组织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函〔2022〕7号),组织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经有关审核程序拟定了资金使用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09月 - 29日(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三)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当年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三项。
2022
09月 - 28日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倍增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参照《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资助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
09月 - 28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经公示通过,现将广东省2022年第六批入库的360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2
09月 - 27日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5个等级。考评优秀、良好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并予一定数额的运行经费资助;考评合格的实验室,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考评基本合格的实验室,限期1年整改;考评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撤销。
2022
09月 -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