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第一批次)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03-03
发布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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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第一批次)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一)高企扶持奖励、第十条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第十一条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

 

未列入本批次申报对象的第八条(二)瞪羚企业奖励、第八条(三)百强企业奖励、第八条(四)双三企业扶持奖励、第八条(五)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第九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将于2022年6-7月(即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中受理申报。

 

二、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延期至2023年第一批次审核范围。

 

三、审核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3-4月集中审核(2022年3月15日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2年8月集中审核(统一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高企扶持奖励

1.高企认定奖励

2.高企落户奖励

 

(二)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

 

(三)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

 

 

 

创新型企业扶持奖励

 

(一)高企扶持奖励

1.高企认定奖励。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

2.高企落户奖励。对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企,其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于当年变更至东莞松山湖,给予一次性20万元落户奖励。

 

( 二)瞪羚企业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百强企业奖励。对通过认定的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对经审核符合双三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五)双五企业扶持奖励。对经审核符合双五企业标准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同一家企业申领双三、双五企业奖励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第一批次)申报的通知.pdf                

2.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pdf                

3.附件2《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2年度第一批次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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