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堂镇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企业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堂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1号)及《中堂镇推动“倍增计划”升级版行动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现拟对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企业进行奖励,并向社会公示。
2022
08月 - 26日
根据《中堂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1号)及《中堂镇推动“倍增计划”升级版行动方案(2022修订稿)》(中党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现拟对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及“倍增计划”企业进行奖励,并向社会公示。
2022
08月 - 26日(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我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完成高企申报的奖励2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奖励1万元。 (二)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 万元;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对通过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最高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022
08月 - 2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相关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审核、征求意见等流程,形成《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现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18日(一)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企。 (二)截止申报通知发布时,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
2022
08月 - 17日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倍增办〔2022〕73号),我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广东炎墨科技有限公司等551家倍增企业通过形式审查。参照《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2022
08月 - 16日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以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新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24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2021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资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1年东莞市“促升规、稳在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2
08月 - 16日1.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注册登记成立满一年并已投产,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3.项目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700万元(不含税);如当年有另行规定的,以市有关文件为准。 4. 所申报的项目已完工。 5. 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6. 企业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技术改造项目。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7. 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2022
08月 -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