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拨付2023年省市联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市级部分)资金的通知
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记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并做好账目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门跟踪台账。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映。
2023
07月 - 19日
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资金记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并做好账目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门跟踪台账。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映。
2023
07月 - 19日(一)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 按不超过企业2022年新增营业收入部分(2022年新成立企业为当年营业收入)的1%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 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实行补差额原则奖励,每家企业各档次合计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2023
07月 - 18日现将我省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共计717家,其中,深圳328家由深圳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示)(见附件1、2)。
2023
07月 - 18日对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可登陆广东省商务厅网站查看)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2023
07月 - 07日资助对象 (一)2022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二)2021 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2 实现产值比2021年全年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2023
06月 - 28日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 10%予以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市工信局根据预算下达金额,结合入库情况,以合理方式确定资金使用计划。
2023
06月 - 26日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资质审核等程序,现将《2023年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2023
06月 - 17日